| 关于申报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的通知 |
| 第二号 |
| 2009/11/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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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巴州留德自费生申报2009年度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。为做好申报工作,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:
一、 参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www.csc.edu.cn 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”专栏,并下载有关申报材料。 二、 严格按照“申请指南”要求填写申报材料(注意:“课题介绍”部分应有研究课题的名称),并遵循“申请指南”要求,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式三份。 三、 速将申报材料于2009年11月20日前(以寄件邮戳日期为准)寄往驻德使馆教育处(Bildungsabteilung der Botschaft der VR China,Dresdener Str.44, 10179 Berlin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黄联平收”和“申报材料”。 四、11月20日至30日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初审。 五、 12月5日至12月15日对初评候选人进行公示,详情请参见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(www.edu-chinaembassy.de)。 六、 联系人:黄联平(电话:030-24629326),何康林(电话:030-24629319) 驻慕尼黑总领事馆教育组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|